组织网络赌博的判刑标准,要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网络赌博属于开设赌场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在我国刑法中,对于开设赌场罪的判刑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比如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 5000 元以上不满 5 万元;赌资数额累计在 5 万元以上不满 50 万元;参赌人数累计 20 人以上不满 100 人;开设赌场者违法所得累计在 5000 元以上不满 10 万元等情况,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而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 5 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在 50 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 100 人以上;开设赌场者违法所得累计在 10 万元以上;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等。对于情节严重的,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判断是否构成组织网络赌博以及判刑的轻重时,还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

需要注意的是,网络赌博具有隐蔽性强、传播范围广、涉案金额大等特点,不仅危害个人的财产和身心健康,也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大家应当远离赌博,遵守法律法规。

组织网络上赌博判刑标准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