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不起诉是否可以通过政审,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刑事案件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作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刑事案件不起诉的情况较为复杂,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等多种类型。
对于法定不起诉,通常是因为案件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比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对政审的影响较小。
酌定不起诉则是指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况。虽然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但这仍表明当事人存在一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政审时,具体的影响程度要视案件性质、相关单位的审查标准以及竞争情况等因素而定。一些对政审要求较为严格的单位和岗位,可能会将这种情况作为考量因素,从而影响通过政审。
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况下,由于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真的犯罪,对政审的影响也难以简单判定。
政审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被审查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遵纪守法的情况。不同的政审单位和岗位,对于刑事案件不起诉的态度和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比如,一些涉及国家安全、机密的重要岗位,政审标准可能会非常严格;而一些普通的企事业单位,可能相对宽松一些。
总之,刑事案件不起诉后能否通过政审,需要综合考虑不起诉的类型、案件的具体情况、政审单位的要求等多方面因素。如果面临政审,建议提前向相关单位咨询,如实说明情况,以获取准确的答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