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罪与漏税在主观方面、行为表现、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偷税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行为,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较大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而漏税则是非故意导致的,通常是由于纳税人对税收法规不熟悉或计算错误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情况。
从主观方面来看,偷税罪是出于故意,纳税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漏税则是过失造成,纳税人并非有意逃避纳税义务。
在行为表现上,偷税罪往往伴随着故意的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账目、虚假申报等。漏税则主要是因疏忽或错误,例如计算错误、遗漏应税项目等。
法律后果也大不相同。对于偷税罪,一旦构成犯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而漏税通常只需补缴税款、滞纳金,一般不涉及刑事处罚,但可能会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情况中,区分偷税罪与漏税有时并非十分清晰,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纳税人的主观意图、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等。税务机关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会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审查,以准确认定行为的性质。
总之,偷税罪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漏税虽然性质相对较轻,但纳税人也应及时纠正错误,补缴税款,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