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是办案民警说了算。

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非仅仅由办案民警决定。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其决定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并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首先,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明确的规定。通常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情况。

在具体的案件中,办案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这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如是否有固定住所、稳定的职业、良好的社会关系等,以及是否能够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保证人或者保证金等。

办案民警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会收集相关的证据和信息,并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建议。但最终的决定往往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在一些情况下,还可能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批准。

此外,法院在审判阶段也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总之,取保候审是一个需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并且经过严格法律程序才能做出的决定,不是仅由办案民警一方说了算。这一制度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是办案民警说了算吗(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